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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香烟资讯
菲律宾贸易工业部(DTI)近日就一项政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拟对电子烟及相关新型烟草产品的广告与促销活动建立强制许可制度。根据拟议的部门行政令(DAO),相关企业须在开展任何推广活动前,从“汽化尼古丁与非尼古丁产品特别管理办公室”获取广告许可证或促销许可证。
草案规定,推广活动须提前至少30天申报,有效期最长一年(可延期六个月),申报时需提交企业注册文件、宣传物料及零售店不在学校或未成年人聚集区100米范围内的证明。许可费用将根据许可类型、地域范围和奖品数量差异化收取,活动内容变更需在发布前14天报备。
该政策同时要求网络促销活动必须设置年龄验证机制,确保仅限18岁以上用户访问。